瑜伽馆借“半岛体育扩大经营”停业后注销消费者退费要扣违约金谁先违约要弄清楚

2024-08-04 01: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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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体育近年来,在全民健身热潮的推动下,瑜伽馆等健身场所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成为都市人追求健康生活的潮流。然而,当过多的商业利益掺杂其中时,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纠纷便不可避免地浮出水面。近日半岛体育,一起瑜伽馆退费事件,引起了网友的共鸣和讨论。

  据了解,瑜伽馆借“扩大经营”停业后注销,发现问题后,消费者杨女士提出退还剩余全部费用,共计11686.81元。对方表示只能转课或部分退款。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是杨女士提出退款,扣除违约金及其他费用后,只能退还5000元。(据7月25日澎湃新闻)

  目前,市面上类似预付款式的营销策略非常普遍。表面上看,这一模式让顾客享受到了价格上的优惠,而瑜伽馆获得了资金流,看似双赢。但实际上一旦办卡人数不足以支撑健身房的日常运营开销和盈利目标半岛体育,服务品质便会受到影响。若资金链断裂,瑜伽馆就会陷入难以为继的困境,关门跑路不足为奇,只留下利益受损的普通消费者。

  本案中,瑜伽馆以“搬迁扩大规模”为由停业并注销,表面上看似是企业发展的正常调整,实则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漠视与侵害。对于已购买课程的消费者而言,突然的变故不仅打断了健身计划,更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并且,瑜伽馆给出的解决方案不尽如人意,要么将消费者转课到距离遥远的瑜伽机构,增加了不便,更未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要么一扣再扣,退还费用大幅缩水,让人难以接受。这明显不合理!商家的经营管理问题,怎能要求消费者来买单?将消费者的权益置于何地?

  相关法律人士认为,消费者与该瑜伽馆签订了服务合同,是基于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瑜伽馆作为服务提供者,有责任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优质的服务。然而,瑜伽馆在未与消费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停业并注销,显然已构成了违约。并且,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转让需经债权人同意,瑜伽馆在未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单方转课,消费者有权拒绝。同时,瑜伽馆违约在先,且经营主体注销,足以让消费者认为其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构成根本违约,瑜伽馆理应退还剩余课时的全部费用。

  所以说,瑜伽馆借“扩大经营”之名行违约之实,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与秩序。预付制不应是卷钱跑路的噱头,更不是割韭菜的利器。面对类似的行为和机构,岂能坐视不管半岛体育,放任自流?必须通过法律的手段严惩违约者,通过制度的完善保护消费者权益,才能让健身经济在健康、有序的环境中蓬勃发展。同时半岛体育半岛体育,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追求健康生活的同时,切勿忽视对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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